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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山东政法学院强化4项措施推进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地落实,努力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完善就业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成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就业工作健康有序。二是完善就业指导服务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全体毕业生化整为零,就业责任分解至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师和辅导员,原则上确保每名教师和辅导员都有就业帮扶对象,每名毕业生都有就业工作责任人。三是召开就业动员大会和就业总结大会,动员大会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明确就业目标、做好职业规划,总结大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布置安排毕业生跟踪反馈工作,全方位推进就业工作开展。
二、打造高效就业服务平台
一是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体校领导班子以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对109家用人单位进行拜访,将用人单位大走访、社会需求大调查、毕业生大跟踪三项内容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书记校长推荐信”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署名为学校毕业生推荐就业,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增强毕业生求职信心。三是引进高校就业管理系统,实现就业信息网生源注册、网上求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档案查询等“一条龙”就业手续办理,学生可以通过微信端接收学校发布的招聘信息、就业指导服务等信息,并对学校就业数据进行时时统计分析,便于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一是严把招聘企业质量关,杜绝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招聘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二是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防止发生就业安全问题。三是关心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就业工作,建立特殊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制度,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为每一位特殊毕业生 配备就业导师,实现求职补贴精准资助、优质岗位精准推荐,确保特殊毕业生群体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整体水平。
四、强化就业工作考核激励
一是积极对接《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客观性、综合性原则,对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充分调动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积极性。二是每年9月和12月分别开展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专项考核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综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量化合格和不合格指标。三是设立就业专项经费,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将就业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学校二级单位年终考核,最大限度激励单位和个人就业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