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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2-11-10  点击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2〕2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寒冬送暖,“就”选山东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三、活动形式

  (一)网上就业双选会。依托“山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网”(网址:http://gxjy.sdei.edu.cn)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开展网上就业双选会。

  (二)现场就业双选会。各高校以“寒冬送暖,‘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为主题,结合学校和地方实际组织现场就业双选会。双选会有关宣传信息需及时通过“山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网”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

  四、参加人员和单位

  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普通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鲁单位、各类企业等均可参加。所有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免费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制定好双选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要积极广泛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双选会,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严禁招聘环节中的各类就业歧视,确保招聘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要做好现场就业双选会的接待服务工作,确保就业双选会安全、公平、和谐、有序。

  (二)各市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统一组织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积极参加。要配合高校做好用人单位资质审核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更早更快就业。

  (三)各高校要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会,注重加强经济困难、学业困惑、身患重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引导帮助他们理性择业、顺利就业。要认真研判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探索解决的新办法、新举措,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双选会组织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就业双选会组织情况、工作措施、主要成效及工作建议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于2023年1月2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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